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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4-19
根据我省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全省633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经检验合格样品60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现予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22号
根据我省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全省633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经检验合格样品607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现予通告。
针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省药监局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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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业界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规定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2021-04-19